2024年3月27日22时51分许,银川交警兴庆区一大队在开展夜间专项整治行动时,一辆白色越野客车在驶入检查路段时突然右拐进入路边小区,被现场民警迅速拦停。
现场民警对驾驶员唐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,数值为67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当民警要求唐某某出示驾驶证时,唐某某一句“我上次酒驾驾驶证被吊销了”,让现场民警吃了一惊。
在执法过程中,民警发现唐某某非常面熟,经过询问,唐某某又称“上次就是你查的我”。原来,2023年10月19日,唐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银川交警兴庆区一大队现场查获,仅过去167天,在取保候审期间,唐某某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兴庆区一大队现场查获,巧合的是,查获唐某某的还是同一组交警。
最终,唐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,并处罚款三千五百元。(兴庆区交警一大队)